長沙市藍天保衛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--致全體市民群眾的公開信
全體市民朋友們:
大家好!
您是否因聞到露天焚燒垃圾產生的惡臭而感到惡心嘔吐?或者被露天焚燒垃圾產生的濃煙嗆得鼻涕眼淚直流?原因是露天焚燒垃圾會產生大量濃煙和刺激性氣味,這些都是有毒、有害甚至致癌的物質。當您聞到這樣的濃煙氣味時,這些有毒有害致癌物質已經對大氣環境造成嚴重污染,給您的身體健康造成了傷害。
為切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,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長沙市委市政府積極響應黨中央決策部署,在全國率先打響“藍天保衛戰”。2018年初,市政府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等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,印發《關于全面防治大氣污染的通告》(長政發〔2018〕5號),實施“十個嚴禁”政策,其中對露天焚燒垃圾(主要包括生活垃圾、醫療垃圾、建筑垃圾、工業固體廢物、雜草、枯枝落葉以及其它可燃燒產生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等)實行全面禁止。近一年來,通過各級各部門和全體市民群眾共同努力,“藍天保衛戰”工作成效明顯,長沙的天更藍、城更綠、水更清、空氣也更加清爽,這是我們廣大市民群眾都能切身感受到的。
保衛碧水藍天不僅能夠提升我們的生活品質,更能造福子孫后代;保衛碧水藍天、人人有責。
但是,類似露天焚燒垃圾等亂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,給長沙的大氣環境質量造成危害,給我們的身體健康帶來了傷害。在此,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們,為了您及家人的身體健康,為了我們及下一代共同美好的生活環境,敬請大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政府通告中“十個嚴禁”規定,按行業部門規定、屬地街道(鄉、鎮)和社區(村)應盡職責加強監督,規范處置生活垃圾、農用廢棄物、枯枝落葉等各類垃圾,不隨意傾倒、丟棄,杜絕露天焚燒垃圾。
凡違反規定露天焚燒垃圾者,有關執法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,視情節輕重處以五百元至十萬元不等的罰款;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,由公安機關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有關規定處罰;構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為加強社會監督,特設立露天焚燒垃圾違法行為有獎舉報,如您發現身邊有露天焚燒垃圾違法行為,歡迎撥打投訴舉報熱線12319進行舉報投訴。
長沙市藍天保衛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